中消协宣布2008年年主题为“消费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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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者:任震宇 新闻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责任编辑:小汪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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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主办的“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年主题发布暨2007年开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表彰会”上,公布了2008年年主题——“消费与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杨树德、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于水生出席了会议,为年主题揭幕,并向2007年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颁奖。 中消协用一幅宣传画形象地说明了“消费与责任”的关系——两个齿轮紧密咬合在一起。中消协解释说,这两个齿轮代表的一个是消费,一个是责任,两者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全面、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中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在介绍“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涵义时表示,“消费与责任”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母建华介绍,中消协是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慎重研究,确定2008年年主题为“消费与责任”。 母建华说,确定“消费与责任”为2008年年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是推动我国消费者保护事业发展,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层次和水平的需要;是改善消费环境,迎接并保证2008年奥运会胜利召开的需要。 母建华表示,为了贯彻落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组织安排开展活动,包括组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着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积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消费市场的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 会上,中消协还对2007年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进行了总结,并对134个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在会上介绍了中消协面向全国征集2008年年主题的活动情况,自11月1日开展该活动以来,共收到提议年主题5000多个,其中“社会与责任”成为征集到的年主题的主流,“生态文明”、“买卖公平”、“产品服务质量”、“环保,可持续消费”、“农民消费”也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来自北京市昌平区的王少军以其推荐的年主题“消费、责任”夺得一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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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1-30 14:45:00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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